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的通知》(川教函【2013】148)要求,学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及时对2012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财务处认真准备好2012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和收费票据、账簿、报表等年审资料,对照《收费许可证》所列项目逐项、如实填写《四川省行政事业收费许可年审登记表》。
4月19日,财务处将年审资料报经省司法厅初审后到四川省政务中心接受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组织的集中年审,学院收费许可证年审一次性合格。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