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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学生收费标准公示
2011/09/02 00:00  点击:[]

   根据川价费【2004】118号、川价费【2007】190号、川价发【2005】122号文件规定,经物价部门审定,2011年秋季学生应缴全年费用如下:

侦查系安防专业、侦查专业:大专学费4100元,住宿费1200元(标准公寓)、住宿费800元(普通公寓)

刑事司法系心理咨询专业:大专学费4100元,住宿费1200元

刑事司法系刑事执行、行政执行专业:大专学费3700元,住宿费1200元

司法信息系司法信息专业、信息安全专业:大专学费4100元,住宿费1200元

法学系法律事务、司法警务专业:大专学费3700元,住宿费1200元(标准公寓)、住宿费800元(普通公寓)

2010级试点班学生:1、住宿费1200元,2、代收代支费(此费按政策规定,实行收支相抵,多退少补的原则):教材费、防疫体检费、警用装备洗涤费、基本补充医疗保险费等635元。

2009级学生代收代支费(此费按政策规定,实行收支相抵,多退少补的原则):教材费、防疫体检费、警用装备洗涤费、基本补充医疗保险费等635元。

2010级学生代收代支费(此费按政策规定,实行收支相抵,多退少补的原则):教材费、防疫体检费、警用装备洗涤费、基本补充医疗保险费等7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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